好茶/ 你爱的是花还是他
旧文重写,第一人称(是一个私设人物
去年的东西了,内在逻辑混乱不要深究啊啊啊啊,有点长,很感谢你可以耐心看完❤️ 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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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吉娜很喜欢家旁左拐第三个路口新开的花店。尤其那个亚洲人老板经常请她吃糖,再慷慨地送给我们一小朵玛格丽特,细心地给她别到棕褐色的头发上。
我们每周都会来这家花店买花,店主王先生是个热情开朗的中//国人,他的伦//敦口音让我感到亲切。
他的花店很质朴,木板搭成台阶,玻璃门前的小平台上有一个小圆桌(我和吉娜经常被邀请在这里喝下午茶),白色矮栅栏围了一圈灌木丛,王也摆了几盆鲜艳的红花点缀。一入门就可以看见店子正中央的一大束玫瑰,王说过每一朵都是每天早上他亲自去城外花场取的,新鲜还带着露珠。这也是店内的热销产品,而王有一个奇怪的习惯,每天店里的玫瑰大约有100朵,而卖完第99朵后王总是留下最后给自己,求他都不卖。
“这是,一个约定。”王是这样回答我的。
因为去的次数多我和吉娜是老顾客,王经常感谢我们照顾他的生意,时不时会分享他手作的点心,一来二去我们也熟悉了起来。我知道了他的本名王耀(一个好听耀眼的名字),也知道了他那遥远的家乡。我很好奇他究竟为何选择留在这片异乡的土地上,直到有次假日我去拜访他在无意中提起,才知晓这个故事。关于他和他的玫瑰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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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耀在08年来过一次英//国。
那时他成绩优异,考取到无数人梦寐以求的全额奖学金来到伦敦求学。他家境不算富裕,除了必要的开销外再无其他,时下流行的各种稀奇玩意他都没什么兴趣。想要联系他方式仅限于电话或短信,因此王耀也没什么朋友。他在伦敦找到一家看着很温暖的小白屋,房东是一个善良的老年妇女,独居。她很喜欢孩子,同时也把王耀当成了自己的孩子。
他们一起度过了很愉快的一段日子,早晨照例是房东做好早餐放在桌上然后出门遛狗,王耀有些容易睡迟经常风风火火叼着一块三明治就骑上单车出门。
直到暑假的来临。
因为缺少路费王耀并不打算回家,房东也喜上眉梢(天知道她多喜欢这个上进乐观的中//国男孩。)
王耀有些神经大条,假期刚刚开始的第一天他还没有调好闹钟,早上被铃声惊醒时迷迷糊糊抓起外套就冲去卫生间洗漱。还沉浸在昨晚美梦里不太清醒的神志在迎头撞上一个陌生英格兰青年时,彻底苏醒过来。
他有些尴尬地抱歉,一边在脑海中检索房东并未说过有其他的租客。眼前的青年和自己差不多大,纯正的金发绿眼,高贵棱角分明的五官很容易让人移不开眼,然而在王耀此时头发乱得像鸡窝,这个初遇并不美丽。
英//国青年叫亚瑟柯克兰,是房东的侄子,为了学校的写生作业特意来伦敦借住,想要画伦敦的街景。
“抱歉咯小耀,昨天你一回家就瘫在沙发上我没来得及告诉你,你昨天晚上昏睡在沙发上也还是我这个侄子抱你会的房间。“王耀知道事情经过后的心情用现在的一个词来说就是:社死。他打量起正在餐桌上喝咖啡的青年,白衬衫的袖子微微挽起,确实很有艺术气质。
“啊,真是麻烦您了,不好意思。”
“没关系,举手之劳罢了。只是王先生以后最好多照顾自己,不过你们中////国的学生学习打工起来认真得确实很要命。”
亚瑟柯克兰在这里将要住满两个月,他的房间就在王耀左侧。据王耀观察,亚瑟的作息非常规律,每天在他还没起床的时候就会开始做早餐,在他还没睡觉的时候就会关灯顺便教育自己一番,诸如放假了就不要再拼命学习,姑妈和我说要监督你好好休息。
房东太太和她的邻居姐妹结伴去南法度过夏日后,柯克兰积极地包揽下一日三餐。王耀睡到自然醒之后打开房门便发现地上摆盘精美的英式甜点和红茶,当然在见识过柯克兰制作甜品之外的食物的手艺后王耀坚定地要求展示自己来自神秘东方的厨艺,彻底征服了柯克兰挑剔的味蕾。
其实房东太太家有一个后花园,不大,但是种满了花花草草。王耀空闲时间会帮忙打理,修剪杂枝乱叶。
他很喜欢花,喜欢花朵新鲜的味道,甚至可以一整天泡在花园里。他会拿着笔记本在花园里四处乱逛,蹲下仔细观察每一朵花的形态,用钢笔认真在纸上勾勒,最后落笔写下自己的感触。
“我在贫瘠的春天里吻玫瑰。”***
“你画的很好看。”偶然一次被亚瑟发现,彼时柯克兰也支起花架在小花园中取景。“你也……喜欢花吗…”
“然后呢?”我留意到此时王的神色有些落寞,又像是陷入了一场美好而可望不可及的回忆。
“然后我就和他攀谈了起来,我说我很喜欢花儿那股生命的味道,让我在忙碌中得到暂时的解脱。他和我讲起了他所熟知的花,还有每一朵花儿的花语,在他的想象中,花是精灵的化身,每一朵花都有自己成为花前的故事,比如水仙,是美丽少年爱上自己的悲情故事,也有玫瑰,是夜莺寻找爱的赞歌滴血而成。”
“阳光和他的绿眼睛很搭,那个灿烂的午后,在我眼中,他变得分外可爱。他也是我第一个结交的,朋友。”
王说得很慢,声音很轻,却刚刚好能让人听清。
“暑假过得很快,这段时间里我不是陪他在花园静静地看他描绘就是带着他在伦敦的大街小巷转悠,我们去最繁华的地段差点走散,他紧紧牵着我的手走出了街区。我们也去看了画展和博物馆,在那里他会看着艺术品入迷,就像虔诚的教徒去到圣地,我会在一旁默不作声欣赏他的侧影。我们聊得很投机,我喜欢讲中国的神话和美景,他则极力为我推荐英国特色风俗。”
“他走的时候我挺舍不得的,我们彼此留了电话。后来我学业再次变得忙碌,就和遇见他前一样,只不过每周房东都会收到一个寄给我的包裹,里面有一副画,每周都画都是不同种的花,还有一封信讲述了作者这一周以来的生活。当时也有推特和Facebook,亚瑟问过我,不过我并不喜欢社交,我更喜欢图书馆和卧室。我通常会回电话给亚瑟,听着他的声音我莫名感到很安心。”
“他快要毕业了,他邀请我参加了他的毕业晚会。在西海岸的一个小城市,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疯狂的一面。他穿着皮衣打了耳钉,和海滩音乐节的观众尽情狂欢,在舞台躁动的背景下他突然回头深情的看着我。我想,那一刻我是沦陷了。他大声说他喜欢我,他对我一见钟情,我稀里糊涂地答应了。”
“那个时候我们年轻疯狂,我学着他开通了社交账号,也开始四处旅行,当然,是和他一起。我看见了书本外更广阔的世界,我很喜欢那个热情洋溢对明天的青春充满期待的自己。我也开始更加了解他的内心,比如那文静外表下摇滚的精神,他敢于去喜欢自己热爱的事物,在我眼中他也是一朵红玫瑰,热列地绽放。他愿意接纳我的全部,我的性格爱好和缺点。直到他在家人和朋友面前公开我们的关系。”
“他的家庭和他本人很不符,是一个古板的大家族,所以那时候很多人都强烈反对我们在一起,去家里拜访的时候,要不是柯克兰的极力坚持,我们就要在寒冷的冬天露宿街头。连房东都只是叹气,好言相劝我们在这个家里是不会被接纳的。甚至柯克兰身边的朋友,那些时髦的新青年,也一时间难以消化这个事实。我开始思考我们也许真的只是一时兴起吧。”
“亚瑟每天晚上都在安慰我说再过一段时间他们就能接受了,一定要等他不能就这样离开。我看着他憔悴的样子偷偷抹泪。我在网络上看到了很多像我们两个的时候情侣,有的人战胜了阻碍私奔,有的人只能遗憾终生。无论哪一种,我都没有勇气去面对。我回到学校上课,一心扑在书本里钻研,找到了新的住处,而原来的房东也搬家了。我拉黑了柯克兰的所有账号,电话卡也换新了,我努力地用知识麻痹自己。这个桥段很狗血吧,但那是事实。柯克兰来找过我,我狠心地将他拒之门外。他还是很坚持,每天都偷偷托人给我送新鲜的花。可是,这段感情终究也会无疾而终吧。我不敢再直视他,我就是个胆小鬼,所以我也配不上他义无反顾。”
“我要回国了,他来机场送我。这次我没有拒绝,他也很识趣地知道这会是永别。我没忍住还是说了一句,我爱你。他没有回应,只是往我怀里塞了一副画,画上是那个暑假,我在吻一朵玫瑰。”
“我回国后凭借学历一帆风顺的工作,每次我以为我真的要忘掉他的时候又会发疯般从柜子底下的小箱子里翻出他送给我的那一打画,每一张都在提醒我,告诉我那时我的爱与怯弱。我在梦里找到了他。醒来却是一场空。我木讷地按部就班生活。”
“我再来过英国,看着曾经一起生活温存过的地方黯然神伤,时代在发展现在人们已经见怪不怪了。在之前走过的大本钟下,我遇见一个手里拿着花篮买花的小姑娘,她很可爱地对我说:买一朵花送给你的爱人,告诉他你很爱他吧。”
“我做了一个我人生中最勇敢的决定。我辞去了工作,用积蓄开了这家花店,就在之前初遇的房子旁边。我知道我找不到他了,只是想用我们彼此都喜欢的事物来怀念,看着这些连接起我们的花,就像我们还在一起。所以我每天都会留下一朵玫瑰,我会把她放在床头,安然入眠。”
这个故事就这样告一段落。我久久不能平复
“所以,王,你爱的是花还是他呢。”
王没有回答,但我想他心中一直都有一个明确的答案。
后来的故事啊,后来就是我也在筹划搬家,在即将离开的时候又去王的店里告别,远远站在门口就发现一个陌生人正在帮王搬花。金发绿眼粗眉毛。
你看,命运就是这样神奇。它成全了有过遗憾的他们。也许是柯克兰一直都没放下,不死心故地重游时重逢了——这是否也是他们心照不宣的默契之一。
王耀啊,即爱花,更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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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约稿的时候文手老师写的一句我很喜欢的话,因为很契合所以加上去了,不是我本人写的啊啊啊啊!!!
对时间背景存在很多杜撰和瞎编成分,逻辑可能前后不通,欢迎指正😭😭😭
很高兴你能看到这里,还有一个番外:我的玫瑰